案号:(2012)深福法刑初字第1647号
案情:
公诉机关指控吴某某2010年5月至10月间,为了透支消费以及套取资金,在没有偿还能力保证的情况下,连续向多家银行申请信用卡。在信用卡使用过程中,未归还透支款152318元且多次催收不还,还变更联系方式,构成信用卡诈骗罪。
结果:
辩护人根据案件事实和证据,分析了案发原因,请求减轻处罚。福田区人民法院采纳辩护人意见,对吴某判三缓四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