证据“一头空”的尴尬

2025-07-02 12:00

案号:(2010)深中法刑二初字第145


案情:

深圳市人民检察院指控,李某从事走私手机入境,将手机在香港拆分为主机、配件、包装三部分分别记账,通过水客走私入境送华强北明通数码城。查证核实记录本记录走私入境手机22612部,深圳海关审单处计核偷漏税款5301854.03元。

结果:

辩护人认为,记录本记录的数据不能查实,该案证据“一头空”。深圳中院采纳辩护人意见,认定偷逃税款29万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