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号:(2018)湘0302刑初175号
案情:
王某某系某省某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,公诉机关指控,王某某在单位建设工程项目中徇私舞弊、滥用职权造成经济损失1266041.81元;利用职务便利,为他人谋取利益,受贿6982713.8元;虚开发票报销,非法占有公共财产177068.5元,应数罪并罚。
结果:
辩护人以“欲加之罪,何患无辞”为题,为王某某提出无罪的辩护意见。王某某被数罪并罚处有期徒刑十二年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