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号:东三区检一部刑不诉(2020)Z789号
案情:
2011年至2014年,陈某共向莫某、颜某借款337.85万元(高息),至2015年已归还738.1万元。2016年李某以陈某欠款300万元(获得莫、颜债权转让)向东莞市第三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胜诉。侦查机关认为,莫某、颜某、李某涉嫌虚假诉讼罪。
结果:
辩护人认为,莫、颜、李债权转让合法,获债权起诉不构成虚假诉讼罪,东莞市第三市区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