案号:(2020)粤刑终467号
案情:
2017年9月,深圳某公司被控集资诈骗,实际控制人被抓后,挂名股东王某对公司进行了17天的经营管理,期间公司入账790万元。公诉机关指控王某是集资诈骗犯罪的主犯,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定指控成立,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。
结果:
辩护人二审申请调取新证据,论证王某从犯地位,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接受辩护人意见,改判王某有期徒刑六年。